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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苏柳172等31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天楸1号等8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林木良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局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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