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Training News

课程推荐 COURSE

    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公告

    北京市政府关于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物体的通告

    来源:中国人事人才服务网 【打印】 【返回】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
    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

        为确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大会期间阅兵飞行活动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9月1日零时起至9月3日24时止,将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等7个区的行政区域设置为净空限制区,除纪念大会期间组织和平鸽、气球等专项放飞活动外,禁止放飞任何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净空限制区内养殖鸽子等鸟类动物,必须进行圈养并禁止放飞。

        二、信鸽协会要做好协会会员、公棚、俱乐部等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督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飞行安全。

        三、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四、净空限制区所在的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影响飞行安全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违反规定放飞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9日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