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多数民生供给并不是以货币形态出现,而是以服务形式提供。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一个可及性的问题,即如何提高服务提供和服务需求之间的匹配度以及供需双方之间连接的便捷性。提高民生服务的可及性,就是将民生之利准确高效地配置和递送给服务需求者,使得需求者能够更便捷、更低成本地享受民生服务。
民生服务可及性主要受三个因素制约:民生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水平、民生事业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程度、民生服务提供中民主参与机制完善程度。从目前情况看,三个方面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一,我国民生服务资源在地区间、城乡间以及群体间存在比较严重的配置不均衡问题,发达地区相比欠发达地区、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往往能够享受到更多的民生服务。这样一来,就人为地拉开了民生服务提供者与民生服务需求者在空间上和经济上的距离,严重影响到民生服务的总体可及性。其二,在主要民生领域的管理服务体系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体制机制不顺、供给主体不多和实际能力不强等问题。比如:绝大多数民生服务都依赖政府主体提供,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社会特别是农村基层社区民生服务队伍薄弱、供给能力普遍不足。其三,由于固有惯性思维影响,部分地区、个别部门公共决策者在提供民生服务时,往往很少听取被服务者的意见,造成民生服务提供中民意表达不够、民主参与机制不畅,以至服务效果打了折扣。解决这些现实问题,提高民生服务的可及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在民生资源配置方面,应本着均等化以及分配公平的原则对有限的民生资源进行科学配置,统筹区域和城乡民生服务发展,兼顾各类社会群体的民生服务诉求,将公共资源增量向欠发达地区、乡村地区以及困难群体重点倾斜。为实现民生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特别需要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的合理匹配。具体而言,需要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以及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在民生领域内的事权,界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划分财政收入,再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来调节上下级的财力余缺,弥补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以使地区间、城乡间的财政实力相对等来均衡区域间与城乡间提供民生服务的能力。同时,在民生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方面,应着重服务最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经济困难人群等重点人群,减少这些人群享受民生服务的障碍,提高群体间民生服务资源配置均衡性。
在完善民生领域管理服务体系方面,应当着重从理顺管理经办体制、完善多元服务体系、改进信息技术手段等几个方面入手。着眼于理顺管理体制、提升经办效率,适当减少管理经办层级、适量扩充管理经办队伍、适时推进垂直管理方式、适度集中管理经办事项,统筹使用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在最接近人民群众而又是目前最薄弱的部位尽快形成提供基本民生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服务外包等方式借助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乃至公民个人的力量做好民生领域的服务提供,提高民生服务效率和针对性。配合国家推进信息化总体战略,在各个民生领域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经办服务网络化、网格化、智能化。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中汇集起来的一手信息进行处理,从中挖掘了解民生服务需求,为民生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民生服务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重视引入民主参与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细致考虑各方感受,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对于能够让群众自己做主的民生事务,应该尽可能让群众享有决策权并让群众自己组织操办。对于民生服务资源的投向,也应当依据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来进行决策,真正实现从政府部门“端菜”到人民群众“点菜”的转变。作者: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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