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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推进林业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人事人才服务网 【打印】 【返回】

    赣州市坚持把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战略选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规范有序推进林地流转,促进林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发展。搭建流转平台。以推进林地流转为核心,设立了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赣州分中心。17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或林权交易中心,各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向基层发布林地林木流转信息。创新流转方式。在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基础上,积极探索一次性租赁、承租倒包、林地托管、林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林地流转。加大政策扶持,妥善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非国有、集体林权进场交易。全市林地流转面积达597万亩,占全市商品林面积的20%。其中,流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面积达562.6万亩,占全市流转面积的94%。
      创新经营模式,推进经营主体与林农互利双赢。丰富经营模式,初步摸索出了几种主要的经营模式: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林场、“企业+农户+基地”、“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基地”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有四种:“林地入股分红”“人入社,地不入股”“人入社,地入股”“企业出资,林农管护”等。
      强化扶持措施,提升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编制了《中国南方(赣州)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等规划及油茶、毛竹、工业原料林、苗木花卉等产业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业龙头企业。扎实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2011—2014年全市享受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贷款总额达44.33亿,财政贴息资金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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