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了未来五年“环境总体改善”的绿色发展目标。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再次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他指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这充分表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和经济发展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关键节点上,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导向。坚持绿色发展,为我们在新常态下破解发展难题指明了清晰的方向路径。
新常态下要破解的,是一个什么样的难题呢?实质上就是一个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问题。历史地看,它是现代化进程中都会遇到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殷鉴不远,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例外都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循环,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中等收入陷阱”的另一张面孔。那些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有两个共同特点,其一是经历的时间过程比较长,其二是向不发达地方转移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力。新常态下,我们面临的除了共性问题之外,还有自己时空过程高度压缩、环境问题集中爆发的特殊复杂性问题。要最终实现中国式的现代化,既不应该也绝无可能重复西方式现代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现代化内在要求“绿色化”,别无他途。
事实上,新常态之所以“新”,一个最重要的背景就是支撑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了上限,过去那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新常态下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本质上就是要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共赢,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有机协调。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的实践也昭示人们,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统一,走绿色发展之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坚持绿色发展,重要的途径在于大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水平,包括重塑绿色能源结构,加快工业化的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经济杠杆绿色化;另外,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还在于制度建设。反思既往,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就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并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但是生态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生产在低端水平徘徊的局面一直没有根本改变。究其原因,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并将之制度化,是一个关键因素。
通过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推动和实现价值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是实现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动态平衡的治本之策。十八大以来,在绿色发展制度设计和制度探索方面,已经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比如: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制度,用市场化机制激励节能减排减碳;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双控的市场化机制、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并将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倡导合理消费模式,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等等。
展望未来,“十三五”规划将会是一个典型的“绿色发展规划”,而未来五年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得怎么样,“绿色”的程度和成色如何,在某种意义上将决定我国现代化的得失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引用法国作家雨果的话说:“最大的决心会产生最高的智慧。”在坚持绿色发展上,我们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下定最大的决心,保持坚如磐石的定力,才能最终探索出一条我国现代化的成功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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