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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事人才服务网 【打印】 【返回】

    人社厅函〔2015〕36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提升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的能力和水平,我部定于11月中旬在北京举办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我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回顾与前瞻

    二)世界技能大赛前沿观察;

    (三)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思考;

    (四)解读“中国制造2025”;

    (五)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理论

    )一线技工院校校长管理经验交流及实地参观考察。

    二、研修人员

    (一)各省(区、市)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或技工教育研究室负责技工院校工作的同志,每省(区、市)1名。

    (二)各省(区、市)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技工院校校长参加研修活动。原则上请推荐地市级人社部门主办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主要负责人,且被推荐人选近两年未参加过我部骨干校长研修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111521日,15日报到,21日返程。

    (二)地点: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育慧里5号,前台电话:010-84641155转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汇总本省参加活动人员报名信息,统一填写《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报名表》(附件2),于116日前反馈至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二)本次研修活动已开通公共邮箱,研修活动通知、交通路线图以及研修活动相关资料电子版将及时传至此邮箱,请各位学员根据需要自行下载。邮箱地址:jgyxxzgyb2015@163.com

    (三)请参加研修的同志每人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研修论文或心得体会,于研修活动结束前提交会务组

    (四)参加研修人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研修活动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路线图见附件3)。

    (五)联系人: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李京   

    电话:010-84208452

    2.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姚伯翰

    电话:010-84618706   传真:010-84643927

     

    附件:

    1. 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名额分配表

    2. 2015年第二期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报名表

    3.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交通路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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