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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互联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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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络社会,当“互联网+”能够解构一切新生事物、联结一切经济业态、颠覆一切传播手段时,那么它就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国家的信息安全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也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深入研究分析我国互联网建设的发展规律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顺势而上、主动作为,有效管理利用好这个新领域,既有现实迫切需求,也对提升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深远意义。

    网络管理方面的问题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推动经济社会实现了新的转型发展、升级,还有一个重大的历史革命就是彰显了公众话语权,各个阶层表达民意的信息、观点和言论得以充分交流、交锋和交融,并由此形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强大民间舆论场。但是我们在网络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目前,在中央与国家层面,虽然随着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通过整合资源、厘清职能,牵头加强了对互联网企业、网站,以及网络内容的管理,先后重拳出击开展了一系列治理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的专项活动,但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互联网的管理运用,还存在着高层重视、中间茫然、基层害怕的局面。如在权责划分上,存在着职能交叉、九龙治水的现象,管内容的不管技术,管网络企业的不管信息审核,管文字的不管视频;而在基层,在对互联网的管理利用上则陷于到处冒烟、四处救火的境地;由于职能单位的缺失,监管责任不明,网络上出现的不文明、不诚信、散布虚假信息、违法等问题,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侵犯了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
      网络建设立法滞后。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发展环境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作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与瞬息万变的网络发展形势相比,网络立法仍然显得滞后。法律的不健全给目前的网络信息传播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对随意发布虚假信息甚至是恶意散播谣言的网民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来加以制止和管理,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很难准确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资料,这些都在无形中淡化了网民的法律意识,一些置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党员领导干部的网络素养亟待提升。一些地方对新媒体环境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到位,停留在跟风和口头重视层面,等待观望、畏手畏脚,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具体表现在对上级政策落实打折扣、本地政策支持和资源整合不到位、投入不足,新媒体工作意识淡薄,习惯按老套路出牌。在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处置新媒体舆论习惯用自闭或者封堵的方法,轻疏导,更谈不上巧妙运用新媒体,主导舆论。在社会管理创新和新经济领域,新媒体应用思维滞后、固步自封,对新兴的信息技术应用不积极、不看好甚至有抵触情绪,树立新媒体工作观念还需要一次彻头彻尾的思想革命。更为突出的是,面对新媒体的发展,很大比例的党员干部显得手足无措,新媒体知识技能匮乏,应用能力更差,无法适应新媒体形势下引领意识形态、做好群众工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和发展新经济等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面临一次新知识、新技能的革命。

    怎样提高互联网管理水平
      树立理念。客观上讲,互联网就是一种工具,是一种工作手段,基本定位就是为党和国家发展建设大局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信息制胜的网络思维,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占领思想舆论制高点的战略高度,从实现经济社会建设可持续发展角度,加强对这一领域的领导、管理、运用。可以说,我们党从诞生第一天起就非常重视宣传工作,正是我们党一贯遵循“思想先行”的原则,即把解决思想问题的宣传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才取得了今天巩固的政权。中国革命的胜利是党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进行英勇斗争的结果,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也是党通过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才取得的。
      明确责任。做好网络工作,必须在全党、全社会树立“人人动手、人人有责”的理念;要发动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好网络环境建设,明晰各级,特别是各主管部门加强网络监管的主体责任和权利。各级、各单位要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清顺关系、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担负传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舆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等全方位的任务。
      加强立法。要针对当前互联网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剖析应对解决,尽快配套出台关于加强互联网建设的法律法规,使网络监管不出现法律上的空白点;如应针对现阶段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使网民的行为有法可依,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制止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要将网上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的总体框架,打通各个部门、各个关节的门槛,信息共享共用,设立监管机构,制定出台完善的网络治理配套法规。
      整合资源。随着网络各类信息跑道的迅速扩容,民众自由选择信息和发布信息的自主权扩大,这种主体、客体的分散性、随意性、开放性,决定了网络的管理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管理模式,必须要全国一盘棋,充分整合宣传、公安、工信、网信等部门的力量,打组合拳;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作用,构建党委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反应灵敏、工作高效的网络工作格局;建立重大负面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网络舆情;对现有的人力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进行统一调配,集中使用;要组织有规模、有声势的网上主题宣传活动,选聘一批精品网络作品创作人员,组建专门队伍,打造形成系列经典网络作品宣传品牌,提高网民参与率,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各种力量、各类资源串成串,连成片,拧成一股绳,一个号令对外发声,一个整体积聚力量,一个步调展开行动,形成网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河南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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